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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一次性补贴五百元!力争换新40万辆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4-09-19      点击: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来了: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销售价格在1500元及以上的新车,一次性补贴500元。

9月19日,广东省电动车商会举办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培训会,介绍了补贴标准、实施流程等,以帮助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和销售企业理解“以旧换新”政策及相关实施要求,掌握“以旧换新”系统操作流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振消费促行业发展。

2024华南电动车展上,一位观众在体验厂商展出的电动自行车。

广东:新车售价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

8月底,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

在9月19日举行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培训会上,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与的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新车且新车售价在1500元及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

新车要求包括: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满足质检总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追溯“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所用锂离子电池应满足GB 43854国家标准要求。

此外,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目前,工信部已经发布了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共有6家单位,分别是: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和重庆雅迪科技有限公司。

在补贴流程上,参与人报废个人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并移交旧车至回收网点/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购买的新车须符合条件,完成上牌登记,并取得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最后,参与人在以旧换新平台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会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深圳:按新车售价20%补贴,最高800元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与全省不同。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称,在深圳市内交售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对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

该文件还提出了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更新约25万辆。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总量约550万辆。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也提出了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目标:全省(不含深圳市)实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力争40万辆。

近年来,广东省电动车产业飞速发展,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持续增加,截至2023年年底约为3000万辆,其中约有1500万辆为老旧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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